2012年11月20日凌晨,他更新微博,说“回来了,真好”,引来众多网友问候,他是任建宇,重庆彭水的一名大学生村官,1987年生人。2011年9月,他因在网上转发所谓“负面”信息被重庆市劳教委处劳动教养两年,2012年8月,他一纸诉状将重庆市劳教委告上法庭。昨日下午,重庆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已超法定起诉期限”,在此之前的不到24小时,重庆市劳教委以“原决定不当”为由,撤销对任的劳教决定。
回来了,真好。
一年多失去自由的生活,让任建宇显得消瘦,也拘谨、沉默了许多,但长期关注该案的公众在近两天里,显然可以有些许的慰藉。人们因任建宇案而产生的忧惧与疑惑,须要得到纾解,而最有资格对此予以回应的,便是司法的秉公判决。应当有一个确定无疑的司法裁断,给予公民一种对良知与正义的确信,哪怕它来得有些晚。当事人获释,劳教决定被撤销,诚为值得肯定的纠错迹象,而可预期的司法正义,也应于此时有更多、更负责任的积极作为。
回看这一年多来公民任建宇的个体遭遇,人们之所以感同身受,即在于那些一度导致他身陷囹圄的行为,也正是数以亿计的中国网民都曾经做、正在做、还将继续做的事情。这些再平常不过的公民网络表达,替换主体视角后或许恰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常说的那句话,“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政府”。@人民网官方微博转发评论任建宇案,表示“此案最可质疑的就是,微博的原创者没事、没有被处罚,仍在公共空间中发言,转发者反而被安上了罪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任建宇曾把自己案子的改正纠错寄望于二十年后,谁曾想一年多的时间便薄雾散尽,但其对未来的笃定坚信令人感佩动容。相信未来,曾是诗人的疾呼,也是一国总理的动情申说,而所有对未来的期许,都会因当下我们各自的努力而呈现不同。多少代不同肤色、不同地域的人们对自由、真理与美好未来的追逐,到了任建宇这里,没有道理径自成为构陷人的罪证。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市第三人民法院昨日“驳回起诉”的裁定,对重庆市劳教委“自行纠错行为”表示认可,并强调“任何公权力的行使都须依法、审慎,尤其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处分措施时,应遵循目的与手段相适应的原则,即使面对公民的过激不当言论,公权机关也应给予合理宽容。凡实体、程序存在违法的行政行为都应予以纠正”。此段见诸司法文书中的论述,实在难能可贵。
应当看到,就在任建宇案一度被以刑事案件追究的司法程序中,2011年9月,重庆市检察院对该案曾下发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法律人的坚持与努力,于此细节处读来依然让人心生感念。尽管不批准逮捕之日,却也是劳教决定迅疾做出之时。负责任、有坚守、足具智慧与判断的司法,于此时实不该再为了留存一些机构的颜面而无视公民尊严与权利的再度不彰。更何况,司法解释明文保障“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公民诉权延期,且已有同类案件对其有很好的适用。
公民任建宇选择独立思考、自由言说,应当得到最坚实的宪法保障。任建宇归来,希望其权益终得伸张,就像我们始终坚信历史与法律,终将站在正义一边。
(原标题:[社论]任建宇获释,“真好”)